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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控室全面联网,值班、维保全透明!9月5日正式施行!
文章出处: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人气:138 发布时间:2025.08.28 10:17

近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推进消防设施 物联网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消防设施

物联网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

沪消规〔2025〕2 号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规章及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物联感知技术应用,持续提升城市消防治理现代化水平,现就推进我市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网范围

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先行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联网,同步有序推进其他单位联网。

 

二、联网要求

(一)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

各单位按照《上海市消防条例》《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DG/TJ08-2251-2018)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上海消防数据对接平台。上海消防数据对接平台向社会公开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接入标准及接口协议,联网单位系统数据免费接入。

 

(二)消防控制室“随申码”管理

各单位在消防控制室张贴专用“随申码”。通过扫码查看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运行状态、对消防控制室值班进行日常管理。

 

三、联网方法

(一)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

各单位登录上海消防数据对接平台(http://iot.shxf-119.com/)申请账号(见附件1),按照《社会单位-用户手册》步骤,将本单位管理建筑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数据接入平台。

 

(二)消防控制室“随申码”管理

各单位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运用上海一网通办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随申办”平台,根据消防控制室“随申码”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管理、值班记录(见附件2)。

 

四、联网应用

(一)联网单位应用

各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全面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告警、维护等情况,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有效利用消防控制室“随申码”管理,加强值班人员操作证件审查,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二)协同共享应用

消防部门要按照市、区两级架构,将消防物联感知数据、消防控制室值班数据联通接入各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加强与行业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实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领域信息共享、协同共治。

 

(三)监管实践应用

消防部门依法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运行状况和物联网系统建设、监控信息传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托上海消防数据对接平台对物联数据进行分析,建立健全物联感知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

 

本通知自2025年9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4日。《关于本市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沪消规〔2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上海消防数据对接平台账号申请流程.pdf

2、消防控制室“随申码”操作流程.pdf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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